体育赛事的知识产权有哪些,体育赛事知识产权典型案例

2024-06-30 23:45:06 游戏 江兰特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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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杭州亚运会知识产权保护应当遵循维护亚洲奥林匹克运动尊严依法保护和...

杭州亚运会知识产权保护应当遵循维护亚洲奥林匹克运动尊严、依法保护和专有权利不可侵犯的原则。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使用杭州亚运会知识产权应当取得杭州亚运会知识产权权利人的许可。

本规定所称亚运会知识产权相关权利人是指经亚奥理事会或者广州亚组委授权使用亚运会知识产权的被许可人。第六条 亚运会知识产权保护应当遵循维护亚洲奥林匹克运动尊严、专有权利不受侵犯、依法保护、合法使用的原则。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亚运会知识产权。

杭州亚运会知识产权权利主体为亚奥理事会、杭州亚组委和其他相关权利人。保护杭州亚运会知识产权是维护亚洲奥林匹克尊严、确保杭州亚运会相关活动顺利进行和鼓励亚运会元素创作的重要保障。

2、体育知识产权的核心是什么

保护。指在保护与体育相关的各种创新成果和知识产权。它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专利:体育领域的专利主要涉及体育器材、设备、技术等,例如高科技运动用品、训练装备等。商标:商标可以保护体育品牌的知识产权,这些品牌可能包括体育用品、服装、饮料、食品等。

首先,绪论部分,阐述研究的意义,回顾相关文献并明确研究方法和创新点,为后续章节的讨论奠定基础。在第一章,体育知识产权的基本问题,首先定义体育知识产权,包括其概念和法律特征。接着,分析知识产权主体、客体以及权利使用方式,特别关注体育行业的特殊性。

著作权保护:对于体育领域中的文字、音乐、图形、影像等创作,可以通过著作权来保护其版权。例如,体育图书、音乐、电影、电视节目等,可以通过著作权注册来确保其在知识产权层面的合法权益。

《中国体育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研究》是一篇深度探讨的学术论文,它运用了文献资料法、比较研究方法以及调查和案例分析,对我国体育知识产权体系进行了详尽的剖析。该研究分为六个章节,旨在全面理解这一领域的关键问题。首先,第一章深入阐述了体育知识产权的基本理论,为后续章节提供了坚实的理论基础。

体育知识产权的客体主要包括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电视转播权、民族传统项目、奥林匹克标志、非专利技术、未公开信息、反不正当竞争等。

3、体育赛事直播节目在中国是否能受到著作权保护?

1、体育赛事直播画面有版权。体育赛事直播整体画面因缺乏独创性不能构成电影作品,但这并非意味着著作权法不能为该类客体提供保护。在澄清两种“转播权”概念的基础上,著作权法可以为承载体育赛事直播画面的公用信号提供邻接权保护,但前提是将广播组织者转播权的范围扩展至网络转播。

2、体育赛事并非作品,不直接受著作权法调整,但体育节目作为转播的产物,却在创造性和选择性上具备了作品的特质。直播体育赛事,通过摄像技术和专业团队的演绎,形成了一种独特的视听体验。如新浪诉凤凰网的“中超赛事转播”案,司法实践中的判例开始承认体育节目的版权保护,焦点在于独创性的认定。

3、体育直播本身不享有 著作权 ,享有著作权的是被直播的赛事画面。在公众场合放映直播比赛当然可能涉及版权纠纷,是否侵权还要视具体情况而定。著作权包括下列人身权和财产权: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

4、在著名的NBA v. Motorola案中,法院讨论了体育赛事本身受不受法律保护,答案是否定的,但是体育转播/直播是很明显是受版权保护的。体育赛事本身是没有作者,没有剧本,而且国会也没有主动把它列在法条里面。因此不受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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